第一版:要闻

夫妻吵架太冲动 高空抛物触刑法

古交市检察院听证不诉显温情

  本报讯(记者魏巍)9月12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就一起高空抛物案在太原市某医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古交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晖主持,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参会,同时邀请古交市政协委员、市妇联代表列席。
  该案系古交市第一起高空抛物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一名年近古稀的老人,2022年11月26日13时,与妻子田某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在此过程中,田某某电话报警。之后矛盾升级,田某某拿起板凳砸向张某某,张某某夺过并砸烂板凳,从5楼楼道窗户扔下,砸中楼下停放在便道处的一辆汽车,致使该车辆前机盖、左后门受损。案发时,楼前过往居民较多,人流量较大,社会危险性较高,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情节严重”,涉嫌高空抛物罪。案发后,张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该案被砸车辆损毁轻微,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已主动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田某某系残疾人士,张某某的退休工资和田某某的残疾人补助是其家庭仅有的经济来源。为巩固诉源治理效果,古交市检察院联合古交市残联对张某某一家进行了多次沟通并给予其经济帮助。
  为更好地传播法治理念,古交市检察院拟召开公开听证会。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目前因病住院,虽经2个月的治疗病情已基本稳定,但仍行动不便,古交市检察院经与医院沟通,在做好医务保障的前提下,决定开展上门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以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经评议后,一致同意对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妇联代表也对张某某及其家属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沟通教育,帮助2名老人解开心结。
  听证会后,嫌疑人张某某及其家属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会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做好与高空抛物相关的普法宣传,用自己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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