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一副眼镜背后的司法温情

晋城市城区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初心让教育挽救更有效果

  “你在看守所遇到什么困难了?跟我说说,看能不能帮你?”日前,晋城市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晋琼在看守所提审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过程中,发现其回应迟缓,态度消沉,便当即询问其原因。
  起初,王某并不相信检察官真能帮他,反复说:“我不想活了,想自杀,没人管我。”支吾半天也没说出自己的困难。后来在张晋琼的耐心宽慰下,王某才坦言:“我离婚了,父母也与我断绝了关系,进看守所时因为我的眼镜是金属框不能带进监区,但我近视500度,离开眼镜就像瞎子,能不能帮我把眼镜送进来?”
  张晋琼当即表示:“只要依法依规,我肯定帮你。”
  离开看守所,张晋琼立即联系办理该案的民警李忠茂说明情况。李忠茂表示,当时确因镜框是金属材质,不符合看守所对随身携带物品的材质规定,不让带进监区,只能由派出所代为保管。
  得知这一情况,张晋琼又联系驻所检察人员焦伟亮,请他同步进行看守所监督,跟进此事。
  焦伟亮立即赴晋城市看守所调查,通过查阅王某的在押档案、与看守所管教民警谈话、单独与王某谈话等方式,了解到王某因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窃被抓,送押至看守所。在王某被送押至看守所时,发现王某的眼镜不符合安全标准,遂告知送押民警通知王某家属将眼镜安全处理后才可送至看守所。但因王某与家人关系不好,无人为其送眼镜,导致其生活不便,经常洗不干净碗,叠不好被子,值日时打扫不干净卫生,和同监室的人产生矛盾,心情愈加消沉。管教民警多次与其谈心谈话,但效果甚微。
  焦伟亮将情况反馈后,张晋琼便联系民警将派出所代为保管的眼镜送至检察院。随后,到眼镜店更换成符合标准的镜框给王某送进监区。前后不到一周时间,安全处理过的眼镜便送至了王某手中,王某眼眶泛红,深受感动。
  近期,王某盗窃案开庭,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法庭上,王某满怀悔意,当庭认罪认罚,表示今后一定回归正途,出狱后尽快赔偿被害人损失,不辜负无私帮助他的人。
  公安、检察、看守所三方联合接力履职,让一副眼镜充满执法、司法温情。教育挽救比打击震慑更难,眼镜事件并非偶然,只是他们坚持执法为民工作中的一例,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束。  

本报记者魏巍 郭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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