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为遭受侵害的“她”撑起法治晴空

侯马市检察院“5+”模式深化未检综合履职

  “妈妈,我好疼……”今年3月的一天,6岁的童童洗澡时突然说自己下体疼痛,家长这才发现孩子下体红肿,详细询问后,童童说出实情。
  小莉和童童是邻居,两个孩子经常在一起玩耍。当天,童童去小莉家玩,不久后,小莉被奶奶带去上培训班,小莉的爷爷老王趁家中无人,竟将童童带入卧室实施猥亵。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严惩,今年6月8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老王提起公诉,后其被侯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检察机关在严打性侵犯罪的同时,应追根溯源,统筹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相融合,提升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质效,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承办检察官说。
  该院结合办理的这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通过“5+”模式依法能动履职,给予未成年人全方位的司法保护。
  提前介入+精准固定证据,依法严惩性侵犯罪。案发后,该院第一时间介入,协同取证,为固定证据下好“先手棋”。鉴于童童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确保询问到位,减少再次伤害,检察机关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一站式”询问,引导公安机关获取客观性证据,全面勘查案发现场,提取物证,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关键证据。此案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精准指控犯罪。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有效助力家庭保护。通过梳理案情,检察官认为童童的监护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到位,间接导致孩子遭受性侵。为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检察官对其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改变不当教养方式,谨防熟人作案,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引导孩子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该院将定期跟踪执行情况,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
  公益诉讼+开展磋商工作,全面推动综合履职。与童童接触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其所在幼儿园没有开展过相关的性教育,致使她在案发后并未意识到遭受侵犯。此外,通过对近三年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全面梳理,发现普遍存在这种问题。该院立即将本案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局送达磋商函,督促其对侯马市内的学校开展性教育工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中小学校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督促开展适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意识,建立预防性侵机制。
  交流座谈+形成长效机制,有效促进社会治理。案件办结后,该院邀请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举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座谈会,建立起多部门共商共治的长效机制。一方面,与教育部门、各小学代表和幼儿园园长就如何加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展开交流,呼吁教师积极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移送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另一方面,联合民政局邀请家长代表参加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讲述家长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制报告+建立数字模型,积极开启智慧检务。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屡屡发生,而此类案件存在取证难、报案少等问题。为减少性侵案件的发生,侯马市检察院联合卫健委和公安部门,调取了医疗机构近年来未成年人就医数据和性侵未成年人报案数据,建立了强制报告数字监督模型。该模型通过数据比对、碰撞,对发现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已报告未立案、已立案未报告、未报告未立案的情形进行了分类预警。检察机关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落实强制报告义务,防止性侵案件有案不报。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狄红生 魏巍 通讯员曹琳 陈纪君

短评
“1+5>6”的深情呵护

  未成年人保护不仅是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康的“民之大事”,更是筑基当下、决胜未来的“发展大计”。
  侯马市检察院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发挥社会支持体系优势,主动加强与公安、民政、教育部门的沟通交流,以检察能动履职的“我管”促相关职能部门的“都管”,以司法保护助推“五大保护”,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侯马市检察院构建的“1+5>6”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大有可为。

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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