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长达19年的冒名婚姻终被撤销

灵石县检察院积极履职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根据你院的检察建议书,张某与霍某的婚姻登记信息已依法撤销,感谢检察机关的履职,促成了当事人与我局多年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近日,灵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向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电话反馈道。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22年8月11日,廖某丽向灵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申请监督,称其曾于2004年4月8日使用表妹张某的身份信息与霍某在灵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未料给后续生活乃至子女教育带来诸多不便。为此,廖某丽及霍某多次向灵石县民政局申请变更婚姻登记信息,然而双方就有关事实和法律程序存在较大分歧,协商一度陷入僵局。无奈之下,廖某丽向灵石县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考虑到案件较为特殊,承办检察官研究确定了办案方向与重点。因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涉人数较多,在询问申请人、走访行政机关、调取案件材料仍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检察官远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宁强县进行调查核实。经耐心引导被冒名人张某陈述事实,最终全面还原了案件真实情况。
  原来,早在2002年,因在外地工作,廖某丽需办理身份证,但其父拒绝提供户口簿,其母便使用侄女张某的户口信息在宁强县为其办理了姓名为“张某”的身份证件。后廖某丽“错上加错”,使用冒名身份信息进行了婚姻登记。理清案件来龙去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廖某丽虽有故意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致使本人婚姻登记信息错误的事实,但也属无奈之举。为统一认识分歧,畅通救济渠道,灵石县检察院决定以公开听证方式化解该行政争议。
  与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该错误婚姻登记既有廖某丽自身原因,也有当年全国联网查询信息化建设滞后及民政部门难以进行实质审查的客观条件。灵石县民政局对婚姻登记负有审查管理职责,对于现已查明客观存在且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婚姻登记错误情形,应当依法予以撤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会后,灵石县检察院依法向灵石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
  至此,这桩长达19年的冒名婚姻终于尘埃落定。
  近年来,灵石县检察院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出发点,把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依托“调查核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拓宽了争议化解路径,既解了当事人心结,更解了行政机关“法结”。

本报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吴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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