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调解协会全覆盖、率先成立司法行政系统首家调解学院、率先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率先统筹开展‘调解进基层’活动、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访调委全覆盖、率先建立人民调解视频指导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0月8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的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山西调解工作的“六个率先”引人注目。“六个率先”是如何做到的,司法行政+调解协会+调解学院的“山西调解模式”又是什么样的模式?为此,记者走进省司法厅,采访相关负责人,带大家一起探访了我省人民调解工作,了解山西调解品牌。
司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职能,全面统筹推进全省调解工作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积极履行指导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等重要职责,全面统筹推进调解工作,将“调解进基层”作为“十四五”重点项目,结合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重点工作部署,精准开展业务,年均化解矛盾纠纷12万起。
在基层治理方面,统筹全省开展调解“进网格”“进社区”,着力提升村级调解工作水平,预防“民转治”“民转刑”案件发生。自2022年起,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每年创建100所),在强化司法所12项基本职能基础上,重点强化司法所对村级调解的指导职能。在服务创优营商环境方面,统筹全省开展调解“进市场”“进企业”,加强重点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为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目前,已设立省市两级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商事调解中心8家,其他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837家,实现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市两级全覆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有效覆盖。在化解矛盾集中领域方面,统筹全省开展调解“进公安”“进信访”“进法院”,提升柔性化解矛盾纠纷质效。2022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访调委全覆盖。目前,人民调解组织设在法院94个、公安277个、信访156个。
为不断推动全省调解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司法厅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完善调解制度机制,印发了《山西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试行)》,促进全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发展及省、市两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蓬勃发展。印发了《山西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将“两代表一委员”、大学毕业生、各行业专家、退休干部等纳入破格录用条件,促使人才引进来、留得住、调得好。印发了《关于选树山西省村级优秀调解能手的通知》《关于公开选任山西省调解专家库成员的公告》,挖掘储备优秀人才。同时,积极联合省妇联、省信访局、省知识产权局等单位加大力度推动联调联动工作。
为促进全省调解行业健康发展,省司法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专职人民调解员最低生活补贴及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实施分类“以案定补”的具体标准。推动将人民调解纳入《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效衔接。
调解协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职能,大力提升行业自律及服务能力
近年来,省调解协会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目标,坚持以“放管服”思路推进调解行业发展。2019年12月,省司法厅指导成立了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2020年,指导协会成立了全国首家人民调解员协会党支部。
聚力加强队伍建设,筑牢调解基层基础。省调解协会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集体学习理论、研究部署工作,以党建引领各项工作开展。先后成立的山西省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山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山西省银行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调解组织,在备案、业务、运行等方面示范引领全省。2020年、2022年两次共评定调解员7595名(一级142名,二级613名,三级2613名,四级4227名)。2023年,完成各类评奖评优的初审工作。聚力提升工作质效,服务调解行业发展。按照《山西省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全力承接做好调解宣传、业务培训、等级评定、评定评审、调查研究等工作。通过公益企业微信平台为调解员提供线上培训,2022年荣获腾讯授予的“数字化政务民生先锋”奖项。强化行业自律,调查解决行业投诉50余件。依法承接信访、妇联等部门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解决人民调解组织无法人资格和独立账户的问题。为适应各类调解组织发展需要,今年9月,将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更名为“山西省调解协会”,更好地推动构建调解工作新格局。聚力提升宣传效果,打造调解金字招牌。注重从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双向发力,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引领的响亮品牌。推出全国首档“媒体+司法”多元沉浸式融媒电视专栏《调解“晋”行时》。开通公众号、抖音和快手号,打造AI智能主播“晋小调”,生动讲述基层调解故事。
调解学院:充分发挥专业指导职能,积极依托调解学院育强队伍
山西调解学院成立于2020年7月,在省司法厅领导下,由省人民调解协会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共同举办,致力打造全国调解人才和理论研究新高地,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学院设置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理论研究、基层调研、业务交流,不断丰富教学、教材、教法,积极引导大专生开展模拟调解、参与基层实践。2022年,第一批法学专业调解方向21名大专生毕业,就业形势良好。
为强化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的能力素养,学院把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纳入培训范围,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调解员培训教育工作的规律特点,着眼实现“批量生产”骨干调解员,组织线下骨干培训10余次,线上培训70余期,覆盖达40余万人次:2021年重点讲法律,开展11期民法典新法新规培训;2022年重点讲心理,采取专家讲理论、调解员讲应用的穿插方式承办“调解心理学”培训40期;2023年重点讲技能,围绕商事调解等重点领域开展20期调解技能培训。同时,在加强调解基础性、前沿性理论问题研究上,学院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立足基层治理实际,开展《乡村振兴中诉调对接的困境与对策》课题研究及“公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赵树理调解理念和方法研讨”。推动案例库建设,打造省级调解视频指导案例49期、书面调解指导案例60余篇,同时指导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调解指导案例库。
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调解协会、调解学院的职能作用,将“行政指导+行业指导+理论指导”作为全省调解工作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正是因此才有了前述我省在全国实现“六个率先”的成效,在全国打响了“山西调解”品牌。
本报记者邢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