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瑾)10月25日至27日,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喜春一行5人深入长治法院督导调研“三个规定”暨执行案款发放工作。
省高院调研组一行先后在沁源县法院、潞州区法院及长子县法院实地督导调研,详细了解“三个规定”、执行案款发放、一站式多元解纷、环境资源审判等重点工作,查阅资料,听取工作汇报。随后,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省高院审务督察局政委鲁宝琪、执行局宋淑玉分别就“三个规定”及执行案款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长治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围绕贯彻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汇报了长治市中院“三个规定”暨执行案款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李喜春表示,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充分认识本次督导调研的重要意义,把两个专项行动作为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抓手。要在工作责任上再压实,以本次督导调研为契机,压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细化工作举措,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