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为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今年以来,晋中市司法局从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内容、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式入手,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促进乡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晋中市司法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通知》,提出3方面10大类28项具体工作任务。该局指导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编制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明晰权责边界;探索建立司法所连片联动机制,形成力量整合,补齐基层行政执法监督缺位短板;积极拓展行政执法监督社会监督面,以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为载体,将乡镇(街道)的执法活动第一时间纳入监督视野。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发力,有效强化了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针对性、近距离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放得下”的同时,行政执法监督“跟得上”。
同时,晋中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协调指导基层司法所主动融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通过面对面“传帮带”,打造教科书式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晋中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还带领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乡镇(街道)执法一线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通过全流程、手把手讲授,进一步强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执法监督重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要领。推动司法所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为乡镇(街道)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帮助,做好乡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