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土地纠纷村民反目 释法说理达成和解

  近日,娄烦县公安局杜交曲派出所接到辖区李某某求助电话,称自己在杜交曲村有0.8亩土地,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同村村民张某某在其地里种上了庄稼,现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希望派出所帮助解决。
  接警后,民辅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张某某虽认可在李某某地里种植的事实,也同意给予李某某适当补偿,但对于赔偿数额双方起了争执。为彻底化解矛盾,民警主动与村干部对接,合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其间,在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后,民警从法、理、情入手,倡导双方当事人以法为准、以理为要、以情为基、以和为贵,最终在缓和双方紧张情绪的基础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本报记者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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