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席艺)近日,省戒毒局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医疗救治及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落实“以人为本、科学戒治、综合矫治、关怀求助”戒毒工作原则,不断提升戒毒医疗管理工作质量,规范场所医疗救治及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及医务人员的职业保护,有效预防戒毒人员所内病亡事件发生。
严格入所体检,筑牢第一防线。在依法依规应收尽收的前提下,各戒毒所医务人员要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体检报告、戒毒所入所体检要求及《强制戒毒隔离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对新收治入所的戒毒人员做相关检查;管理部门要对公安部门提交的法律文书逐条审核,保证收到的法律文书规范有效,完整无缺项;对于身患严重疾病、符合所外就医条件的戒毒人员,可以办理暂缓收治。对于决定收治的病残戒毒人员,各戒毒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及戒毒人员家属送达经办案人员、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的病情告知书,载明病情与残疾情况,与送戒公安机关签署相关协议书,明确公安机关相关责任和义务。此外,各戒毒所要做好戒毒人员入所体检工作,完善戒毒人员入所体检全流程登记,完整填写戒毒人员入所体检表,细化戒毒人员入所体检档案。同时,提早对戒毒人员身体健康情况作出评估,划分重点病号、一般病号和比较健康等次,对重点病号人员做到一人一案,为其确定专管医生,并第一时间与大队民警共享戒毒人员健康信息。
狠抓日常管理,确保医疗到位。各所要严格遵守生理脱毒期和教育适应期的工作规定,大队和医院、卫生所要密切配合,做到日常管理与医疗救治有效衔接。各所要建立健全医生巡诊和医护人员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通报清楚重点病号病情、治疗措施、治疗效果等情况,并提出治疗的意见和建议,需要离所就医的一并提出。医院、卫生所的医务人员要认真落实日常医疗巡诊制度,配合大队日常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所每半年要对戒毒人员进行一次体检,正确评估戒毒人员在场所内的身体健康及接受治疗的效果,再次确定重点病号、一般病号和比较健康等次,医疗上实行区别对待,在治疗方案上作出及时调整。生活保障部门和大队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重点病号医疗工作,根据戒毒人员病情及治疗需要,遵医嘱为病号提供相应病号餐或安排静养。同时,要健全互助机制、完善自我监测、突出日常关爱、明确重点监护。
提高处置能力,实现及早救治。各所要加强大队民警急救培训,普及急救知识,提高急救能力;在戒毒人员重点活动区域要配足应急救援设施和药品,急救单元随人同行;救护车要在戒治区门外24小时停放,专职司机全天候待命,确保应急力量保障到位。大队民警和戒治区值班医护人员要全天候保持通讯畅通,保证戒毒人员突发疾病时医护人员能够及时到达现场施救,充分用好黄金4分钟的抢救时间。戒治区实行医生双人双岗值班制度,确保戒毒人员出现突发状况时能够及时转诊治疗,同时注重后续治疗、畅通所外就医,为其做好出所衔接工作。
严格出所体检,确保合法有效。戒毒人员到期出所前,医院、卫生所医护人员要按照戒毒人员出所体检的相关要求对其展开出所体检。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与将要解除出所的戒毒人员谈话,了解其在所内戒治过程中身体健康及就医情况,作好记录、作出评价,形成规范的谈话档案。
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要求。各所党委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慎终如始做好戒毒人员医疗救治和日常管理工作。戒治大队要落实好日研判制度,做到提前预警,早期介入,防患未然。医务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周例会制度,制订下一步医疗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管教部门要组织开展好戒治工作周例会,全力确保戒毒人员生命健康。各所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从戒毒人员入所到出所全流程排查,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认真做好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各所要认真落实三级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医疗救治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戒毒人员的生命健康,确保场所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