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佩)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全国800个集体、800名个人受到表彰,我省法院4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表彰。
据了解,2021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
我省法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的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法院、运城市平陆县人民法院、吕梁市临县人民法院;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的是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庙前人民法庭庭长柴喆,长治市沁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田鑫梅,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贾月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