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盐湖法院巡回审判护航知识产权

  本报讯(通讯员程佳宁)“原来知识产权和我们的生产经营息息相关,法院的庭审活动十分有意义,让我们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知识产权,也明白了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近日,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区工业园以巡回法庭形式,公开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园区商户说道。
  据悉,原告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成立的第一家由中央企业主管、主办的图书出版机构。该公司取得的两项商标使用权,经多年持续使用和推广,已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很高知名度。而被告某电子商务经营部在某知名平台经营“某语言文学专营店”,网销盗版图书上突出使用了原告的两项商标,侵害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对此,原告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庭审中,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明理,被告认可了侵权的事实,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和解协议中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长。截至目前,该院受理的640余件知识产权类案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占比高达92%。但是原告属于运城市辖区内市场主体的非常少,也暴露出该市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意识较为薄弱。
  此次巡回审判的知识产权案件,属于当下易发多发的侵害商标权纠纷,具有覆盖范围广、普遍多发的特点。虽然涉案物品普通常见,案件标的不大,但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法院采取巡回审判方式,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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