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陈彦材)近日,永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以雷霆之势赶赴异地执行,克服重重困难,依法执行2起案件,扣押2辆汽车。
王某某与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永和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某向王某某偿还2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张某某并未自动履行。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查控发现张某某名下仅有一辆汽车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张某某,其人在大同打工,名下车辆却一直不见踪迹,无奈只好将车辆查封,但未能实际扣押,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后经多次与张某某沟通,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后,张某某终于同意配合法院执行。随即,永和法院迅速组织执行干警赶往车辆所在地大同,经现场确认该车为张某某所有后便对该车进行控制。
正在查扣车辆时,执行法官突然接到了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申请执行人打来的电话,称其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的一辆汽车,但远在天津,看能不能扣押,“能!”法官毫不犹豫地说。挂断电话后,执行干警安排好扣押事宜,连夜赶往天津,在车上抓紧时间讨论车辆扣押方案。
临近拂晓,执行干警抵达天津,第一时间拨通了被执行人陈某某的电话。执行干警告知其立即前往现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陈某某声称自己正在外地,企图躲避法院执行。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声称在外地的被执行人在挂断电话后不到2小时便出现在了执行现场,并主动交出涉案车辆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