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我的事,你们多次沟通协调,我不知道怎么表达感谢,这是我种的土豆,一定要收下……”近日,家住壶关县的张大姐带着锦旗、感谢信和一袋土豆,走进泽州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送上了真挚的感谢。
张大姐的丈夫在泽州县打工时,因张某故意伤害致重伤(目前已去世)。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张大姐等人经济损失40余万元,但对方无赔偿能力。张大姐丈夫的去世使全家失去了主要经济支撑,两个未成年女儿现在校读书,婆婆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疾,全家只能靠张大姐打零工维持生计。
泽州县检察院核实情况后认为张大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决定对其进行重点救助、优先救助。但张大姐一家非本地户籍,许多救助措施需在户籍地落实。泽州县检察院快速对接壶关县检察院,经多次沟通协商,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建立救助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进行跨区域多元化救助帮扶,帮助张大姐一家渡过难关。
这起案件是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泽州县检察院坚持一体推进控申、刑事、民行等相关业务条线的司法救助工作,保证相关业务部门在履职中遇有司法救助线索及时报送控申条线分析研判,化被动“等案”为主动“要案”,实现救助端口主动前移,彰显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本报记者魏巍 郭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