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大同云冈机场迎来4位特殊客人——大同市云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华一行,“我们能做什么?”检察院专程登门,开启了前置服务模式。
主动上门,问需于企,助企纾困。近年来,大同市检察机关立足四大检察业务,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推动更多“检察力量”汇入“发展动能”,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扛起“坚持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检察责任,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法治环境。
近日,记者赴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实地走访,了解大同市检察机关如何打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打击犯罪“不手软”
检察监督“不松懈”
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大同市检察院发现涉黑组织成员柴某使用的某大酒店,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加盖三层建筑,社会影响恶劣。
大同市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多次深入现场实地查看、走访,补充相关违建证据材料。“我们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违建楼房依法履职。”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不久这个三层违建楼房被依法拆除,维护了周边住户及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除此之外,由省检察院挂牌督办,大同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的天镇鸿雁温泉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该案因案情重大,大同市检察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平城区检察院、天镇县检察院为成员的专案组,通过“上下一体、内部协作、外部借力”的一体化办案机制,最终查明郭某、王某、刘某分别诉张某、温泉酒店民间借贷纠纷的3起案件,属原、被告恶意串通、故意捏造虚假法律关系提起的虚假诉讼,案涉违法违纪线索已移送有关部门。
民营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法治营商环境中,检察机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民事检察监督就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
大同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企业发展释放最大善意;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创新推动第三方监管机制运行,落实诉讼全过程合规衔接机制;以“积案清理”为抓手,强化对涉企相关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受到企业欢迎。
据介绍,今年以来,大同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查逮捕35件49人、审查起诉42件67人。
协作服务“不缺位”
助力帮扶“不断档”
“我们明确提出,对涉案企业慎重适用各类强制性措施,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保证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大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萍特别提到,实践中往往有“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那么开启涉民企案件绿色通道,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很是关键。
一次云州区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云州区某公司在牛场建设过程中,在未取得采矿证、采砂证的情况下,将施工过程中开采出的建筑用砂拉运至某混凝土公司,以每方28元的价格交换成混凝土,用于牛场地基、路面等设施的建设,造成矿产资源损失,涉案金额为84.76万元。
“这家公司是云州区政府乡村振兴的重点扶持企业,我们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并经省检察院批准,对这家企业启动了合规考察程序。”承办检察官讲,他们还及时回访企业,精细考察,确保合规整改的真实性。
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实现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大同市检察院、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了《“合规入企”百场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在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进行了首场法治宣讲活动,并专门设立驻市民营企业服务中心检察室。同时,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包联企业服务,“一对一”入企帮扶,是两级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大同市两级检察院72名班子成员与103家企业开展了联企服务工作,“一对一”入企帮扶178次,解决实际问题19个,转交非法律问题1个。
深入检企对接,积极构建服务法治化营商检察文化体系,是打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合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检察机关来说,既是政治任务也是业务工作。我们必须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建立健全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建设。”大同市检察院检察长郑黎明如是说。
法治护航,久久为功。大同市检察院正以能动履职的“硬举措”,打造法治营商“软环境”;以安商护企的“组合拳”,为企业发展提供“真关怀”。
本报记者郭海荣 李青 刘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