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用爱滋润 静待花开

长治市检察机关多元救助照亮困境少年成长路

  “父亲可以安心改造,母亲有了生活保障,孩子再次感受到了亲人般的温暖,这个案子终于圆满结案。”近日,长治市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对未成年人小勤(化名)的救助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未检部门负责人张霄雯心中的一块大石也总算落了地。

司法温情 厚植培“花”之壤

  16岁的小勤就读长治某中学高二,4年前,他的父亲辛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送往大同监狱服刑,母亲在父亲出事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小勤上了高中开始住校,依靠学校给予的几百元资助金维持生活,一到周末、假期,连个容身之所都没有,十几岁的孩子成了“事实孤儿”。
  今年5月,大同市检察院在巡监时发现,罪犯辛某以离异妻子患精神疾病、孩子没人照管为由申请救助。随后,省检察院督办该案并移交长治市检察院。
  长治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辛某户籍所在地壶关县,到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走访,发现罪犯辛某家庭破裂,妻子怠于履职、父亲早故、母亲改嫁、儿子小勤独自一人艰难求学。
  随后,该院第一时间联系市民政局,发现小勤没有纳入任何社会保障,原因是没有鉴定结论证明其母亲患有精神疾病,且其母亲下落不明,无法做精神病鉴定,因此未能得到任何困难救助。

排除万难 竭尽养“花”之力

  为尽快让小勤纳入保障、得到救助,检察官转换思路,朝着撤销小勤母亲监护资格的方向开始努力。
  今年9月,长治市检察院指定壶关县检察院办理小勤救助案件。由于小勤母亲怠于履职,使其处于危困境地,检察机关结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联系司法部门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多方奔走取证,帮助起草申请书到法院立案。后经长治中院指定,壶关县法院受理撤销小勤母亲监护资格的民事案件,壶关县检察院支持起诉。
  撤销监护资格案件很少见,程序特殊,为高效办案,两级院检察官和法院法官、援助律师多次共同研讨案件中监护权变更等法律问题。
  同时,检察官开始下大力气找寻小勤母亲,先后协调长治公安太西派出所、潞州分局,进行地毯式搜寻,终于找到其下落,并协调市救助站将其安置到市心理康复医院治疗。
  法院审理期间,小勤母亲被潞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精神残疾二级,由小勤外祖父监护,并落实残疾人救助金。同时,壶关县检察院未检干警联合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到小勤外祖父家,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经过沟通、劝说,使小勤外祖父最终同意担任小勤监护人。

多元救助 凝聚育“花”之识

  救助金解决的是燃眉之急,帮助“事实孤儿”检察机关还能做什么?护花更需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为进一步形成救助合力,长治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的督办和指导下,依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工作优势展开了多元救助。
  案件结束了,但救助并未结束。检察机关多方联动,促进职能部门依法履职。11月,小勤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保障,每月可得到1100余元救助金。同时,潞州区妇联伸出援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于11月23日将救助金送到小勤手里。其他部门的救助也在申办中。
  同时,经多方沟通,市救助站主动承担起对小勤的临时安置,让孩子假期、周末都可以去救助站暂住;校方也减免了小勤后续学习及生活相关费用。根据小勤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检察官还委派心理老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其“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次性司法救助难以满足特殊群体的现实需要,我们要致力于对因案返贫致困的未成年人采取司法救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等方式,全力护航其健康成长。”长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宇鹏说。
  一个不幸的孩子,一段幸运的人生助力,各部门如接力赛一般,向着善行,一层一层传递星火,让困境中的孩子看到希望,让风雨摇摆的小家庭挺过风雨。
  小勤救助案是检察机关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缩影。长治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延续检察温情和关爱,精心呵护祖国的花朵,让“检察蓝”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用心、用情、用爱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照亮健康成长的人生道路。

本报记者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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