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大县”的帽子,曾经一度让吕梁市临县上下备感压力。作为政法职能部门的检察机关怎么办?如何有效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破解社会治理难题,让信法不信访在检察机关得到最大程度贯彻,成了临县人民检察院孜孜以求的命题。近年来,临县检察院紧扣法治,深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起“多渠道、包案制、公开听、多部门、救急困”五个“控申+”工作机制,促使一个个信访案件在这里画上圆满句号。
用好上门听证 让信访人疑虑逐一打消
一些信访案件的形成,源于信访人和有关部门沟通不到位,或者是沟通远远没有让信访人心服口服。临县检察院面对信访人提出的法律质疑,没有被动地释法明理,而是转换思路,将听证引入现场,让案件重新复盘,在详尽解读中一点点解除信访人疑惑,“在阳光下把事情晒得明明白白”,最终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不久前,信访人郭某某怒气冲冲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称自己被人故意伤害的案子一直拖着未办,他已多次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进行投诉,希望检察机关予以监督立案。
经审查,信访人郭某某和高某某于2022年4月26日因琐事发生纠纷,高某某扇了郭某某两巴掌,并在其身上踢了一脚,二人同时摔倒在地,导致郭某某受伤住院治疗。郭某某案发后半个月才报案,经医院3次检查,分别出现3份不同的检查结果。因证据无法予以印证,公安机关一直没有进行刑事立案。
见此,临县检察院决定组织办案人员、律师、法医等力量上门听证。听证会在信访人所在村委召开,其间,检察干警耐心听取信访人和争议方的事实表述、诉求表达,法医对伤情造成的后果作出了详细、科学的解释,办案人员现场回应了当事人疑问,律师对调解处理给双方带来的利弊进行了充分论证。经过两个小时的上门听证,双方最终签署调解协议书。
恪守法治为先 把信访人导入正确轨道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往往与法律问题相伴相生,临县检察院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始终遵循从法律层面为信访人打开一扇窗的原则,避免化解信访难题陷入“隔靴挠痒”的怪圈。
2022年,该院收到了一封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来信。数十页的申诉材料,记录了吕某某等6人近十年的艰难信访历程。
原来,2012年山西中南铁路建设途经临县大禹乡杜家岭村,需拆除该村安某继承的被吕某忠占用的两孔砖石窑洞及其附属设施。乡政府与安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中南铁路同年将93736元拆迁补偿款汇入乡政府。其间,吕某忠亲属吕某某等6人提出该窑洞系其父母所有,并提供了房屋产权证明,向乡政府主张权利。乡政府多次组织调解均无果。
从2015年6月23日开始,申诉人历经三级人民法院、6次民事诉讼程序,该案一直无法进入实体审理。在得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后,申诉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临县检察院邮寄了监督申请书。很快,该院控申联合民行部门展开实地走访调查工作。经认真梳理获悉,本案争议焦点是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且申诉人与乡政府之间的行政争议尚待解决,按照常理本案应当向上级院提请抗诉,但临县检察院为了实质性解决纠纷,作出了向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的决定。
该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裁定再审该案。同时邀请检察机关在开庭前后、判决作出前后全程跟踪,协助进行释法说理。终于,一份中立、平衡且说理充分的再审判决书生效,申诉人和原审原告安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拆迁补偿款。这起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最终尘埃落定。
注重部门联动 为信访人探寻最佳路径
“不要等问题积重难返了,我们再疲于奔命,那样有可能事倍功半,不能从实质上化解信访矛盾。”临县检察院深刻认识到,与其引发信访连锁反应后一路亡羊补牢,不如提前未雨绸缪,建立控告申诉与四大检察实时联动机制,在办访中撬动办案,实现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的正向融合。
2020年年初,一名70多岁的老人走进该院检务大厅,控告与邻居因修建小作坊发生地界纠纷,要求法院立案,法院不予受理。得知是来自优质食品青塘粽子生产地的纠纷,检察干警意识到老百姓之间的矛盾虽小,但若处理不好,极有可能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和品牌形象。
事不宜迟,检察干警当即赶到纠纷发生地。经过前期了解,干警们发现,青塘粽子作为全县重点扶贫项目,正处于产业发展壮大的起步阶段,村里大多是家庭小作坊,口感不一、包装各异、卫生状况也各有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在品牌建设及监管中可能存在漏洞。随即,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前青塘村进行调查,证实部分粽子企业存在工作人员健康证不齐全、产品包装生产日期不完整等问题。
对此,该院党组决定对青塘粽子食品安全监管不力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将线索移送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乡政府。同时,从促进民营企业长远发展及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出发,召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政府、前青塘村村委、青塘粽子企业代表召开公益诉讼磋商联席会议,最终促成行政机关食品安全联动监督方案、粽子企业建立协会自律方案的出台。
李婧 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