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发挥检察智慧 贡献检察力量

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魏巍)12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了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履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对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今年,自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我省检察机关从服务保障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主动置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大势,充分发挥检察智慧、贡献检察力量,统筹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在护航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山西省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举措》,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明确22项重点任务,制定36项工作举措,确定了统筹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合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从严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侵犯企业人员人身财产权利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诉源治理,以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涉税、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切实监督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案件有案不立、违法立案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积极开展涉企民商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的涉民企经济犯罪“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常态化“挂案”预防和清理长效机制。7月至9月,省检察院部署了为期三个月的涉民企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对被害人、被执行人为民营企业,以及其他与民营企业相关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保障涉案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研发工作。
  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山西省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了刑罚执行监督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双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中多维度化解矛盾纠纷,高质效开展常态化送法入企活动,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更加深入、广泛地了解民营企业的司法需求,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防控法律风险。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更扎实的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严惩涉企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推动改革深入,助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为山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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