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为群众解心结,为乡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原则,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努力化解当地征地拆迁纠纷、采煤区塌陷补偿纠纷、土地确权纠纷、邻里家庭矛盾纠纷等各类矛盾纠纷,为陶村乡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司法部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陶村乡以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阵地,积极指导辖区内村级人民调解员和组织备案,村委会全部加挂调委会标牌并公开包村联系人电话,各项调解制度明确。乡调委会不定期对村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等培训,同时建立完善村调委微信联络群,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为村调委会答疑解惑、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情况。同时,积极整合司法行政、信访和法律服务所资源,形成了乡调委会牵头,各片长积极配合,村企调委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乡、村调委会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集体任务也有各自分工,确保全乡调解工作的全面落实、调解网络的全面覆盖、调解组织的充分发挥。
近年来,乡村矛盾纠纷呈现出新型化、复杂化、多样化的态势,常常需要县乡村多级协调、多部门配合、长时间聚焦。在此过程中,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效能,以调解为主,以分流为辅,把排查的矛盾纠纷进行汇总、分析、归纳、分类,做好提前预警,能调解的全部调解。对于不属于调解范畴的,引导其走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程序等途经,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切实做到了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源头、化解在当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的安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是构建和谐乡村的重要前提。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用热心、公心、细心、用心、耐心的态度对待每一名矛盾纠纷当事人,付真情、拉近距离,求共情、贴近情感,讲实情、接近平衡,凝温情、靠近共识,让每个当事人都感受到了人民调解的温度和暖意。陶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群众办实事,为政府分忧愁,调群众之争,解基层之困,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为陶村乡平安创建提供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