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要闻

我省出台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本报讯(记者王雪)对于落户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或在区内新孵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100万元的创新启动资金;对于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转移转化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服务人员给予奖励,单个成果转化合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针对早期项目投资高失败率的实际情况,在尊重市场客观规律、科学严谨遴选项目、投资决策程序完备、管理机构尽职尽责的情况下,允许不超过80%比例的项目失败率……近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科创团队及企业入驻支持政策措施等5个配套政策》(以下简称《5个配套政策》)。1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晋创谷有关政策。
  据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俊义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6年,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000项以上,引进培育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家,率先打造“晋创谷·太原”先行区,聚焦先进制造、能源和新能源、半导体材料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创新联合体,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将“晋创谷·太原”打造成为我省创新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加速器”和四链融合“助推器”。以“晋创谷·太原”作为全省首家创新驱动平台示范项目,依托太原市先行建设起步区、核心区,运营成熟后在全省逐步推开,辐射带动各设区市及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形成全省域“谷区”。
  《5个配套政策》从科创团队和企业入驻、科技创新、产业落地、科技金融、公共服务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支持政策措施一共有26条。其中专门为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孵化企业、中介服务、科技金融、投资容错等方面打造了突破性亮点政策:一是创新注册资本支持机制,二是创新产品预约采购机制,三是创新中介服务利益共享机制,四是创新科技金融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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