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下34℃,2023年大同的冬天,创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低极值。左云县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流浪汉罗某却在这个冬天感受到了融融暖意——他马上就要有一个“家”了。
罗某是一名来同务工的外地人员,年老体弱、业无专攻、居无定所,且无身份证,以拣废品谋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罗某受到了严重伤害,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生活陷入困顿之中,急需救助。
接到刑事办案团队转来的线索后,左云县人民检察院“秦权·维清”工作室控申办案团队,马上介入。经调查了解,罗某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人,在大同矿区一带流浪多年,是一名情况特殊、极端困难人员,因案后无法获得赔偿,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标准。办案团队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帮助罗某申请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在救助金到账前,办案团队决定先解决罗某眼前的生活困难,及时给他送去了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
国家司法救助只能解决一时的困难,不是长久之计。办案检察官在征询罗某对今后的生活有什么意愿时,罗某说:“由于年老体弱,不想流浪在外了,想回老家。”
于是,办案团队和太仆寺旗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核实了罗某的身份信息,并为其补办了身份证。同时,经过多方寻查,找到了罗某远嫁外地的妹妹,并协助联系太仆寺旗相关部门,为罗某办理了养老事宜,彻底解决了罗某的养老问题。在寒冬来临之前,罗某暂时居住在妹妹家。
2024年1月9日,办案检察官远赴太仆寺旗,与罗某户籍地红旗镇双胜村镇村两级负责人会面,具体落实罗某养老事宜。该负责人看着远方来的客人,激动地说:“感谢检察官,在这个救助案件中,我看到了山西检察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的阳光与温度。”该负责人还表示,在去年得到罗某的相关信息后,就开始履行程序,目前相关手续已办妥,2月份罗某就可以入住当地的养老院了。
本报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