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岚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

  本报讯(李长富)近日,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以及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刘运飞主持会议,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会。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任务分工。与会单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能就如何落实方案要求进行了交流,并一致表示将按照文件精神厘清部门职责,加强线索摸排,消灭监管盲区,健全协作配合,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有力提升。
  王义平就进一步落实落细方案要求,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强化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切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增强行刑衔接。各单位要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是否存在瞒报、谎报,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形,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准确提出处理意见,形成监督合力。三要以办案为中心,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持续加强执法司法信息交流,不断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以“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刑事立案监督”的模式,以敢啃硬骨、敢打硬仗的精神和勇气,协同推动溯源治理,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四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监督成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充分利用多媒体加强宣传,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岚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常态化开展“亡人事故”法律监督,全面拓展立案监督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强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案件立案监督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要求落到实处,积极助推各单位和各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更优检察履职为县域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1-17期

  • 第2024-01-16期

  • 第2024-01-15期

  • 第2024-01-12期

  • 第2024-01-11期

  • 第2024-01-10期

  • 第2024-01-09期

  • 第2024-01-08期

  • 第2024-01-05期

  • 第2024-01-0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