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峰)为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防线,杜绝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现象,日前,朔州市平鲁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刘明卿重申了作为国家法律执行的监督机关在社区矫正方面的监督作用。刘明卿表示,社矫对象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服从监外执行的纪律,主动积极地配合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要积极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逐渐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在今后的生活中,通过诚实劳动,促进个人生活稳定,有效预防再犯罪,实现社区矫正的终极目的,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平鲁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春节期间“五提醒”:未经批准不得外出;强化身份意识,远离酒驾和黄赌毒;主动接受监督管理;严禁接触特定人群和违反禁止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各项监管规定的理解和认识,为春节期间辖区内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有利于系紧社区矫正对象纪律“安全带”、树立法律敬畏心。平鲁区司法局将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助配合,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共同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