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正月初九,节后上班第一天,高平市人民法院和谐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
“我的委托人工作比较特殊,实在没时间来,她的孩子结婚要用钱,借款人却迟迟不给个说法,只能找你们。”当日一大早,原告李大婶的代理人秦律师走进了高平法院和谐调解室。
“别着急,我联系对方看能不能过来,能够给你们解决的一定尽快解决。”调解员李珍珍说道。作为一名退休法官,凭着多年民事审判的工作经验,李珍珍觉得这个案子调解成功的几率很高。
原告李大婶与被告韩先生系同村,也是远房亲戚。2020年10月至12月,韩先生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李大婶借款16.5万元。之后因诸多因素,韩先生的生意不见起色,在陆续归还李大婶7万元后,剩余的9.5万元迟迟没有归还。无奈之下,李大婶只得诉至法院,要求韩先生偿还剩余的9.5万元借款。
“我是一个单亲妈妈,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长大,这十几万是我辛辛苦苦打工攒的。眼看孩子结婚要用钱,他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也是没办法了才找法院。”电话里,原告李大婶向李珍珍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我是一个养猪的,这几年效益不好没挣到钱。之前还给她的7万元还是从其他地方贷来的,可以说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如果有钱,我一定会第一时间还给她的。”电话里,被告韩先生向李珍珍诉说着自己的难处。
因原、被告都未到场,李珍珍只好通过一通通电话与双方沟通。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李珍珍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消除隔阂、解开了心结,达成了韩先生每月偿还李大婶2000元的调解协议。
2月19日上午,李大婶委托律师与韩先生签署诉前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最终得以了结。
本报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卫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