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前在隰县某服装有限公司打工,工厂停业后,剩余的工资一直没结算。我们多次找实际负责人赵某某索要,其以各种理由拒付,后电话不接,拉黑微信。因为联系不上赵某,也没有工资欠条,走法律程序面临提供证据方面的困难,麻烦检察机关帮帮我们。”前不久,李某某等人向隰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1月22日,隰县检察院受理了此案。经了解,2021年9月,李某某、韩某某、刘某某等5名女工受雇于隰县某服装有限公司从事服装加工,双方约定按件计算工钱。
2022年年底,公司因经营不善关闭停业,厂房及设备因无法交租被法院查封,李某某等5人多次向赵某某催要工资,均被其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后赵某某“人间蒸发”。
女工李某某在该服装厂负责工人管理和日常考勤工作,她向检察机关提供了服装厂员工花名表、服装加工计件单、工资发放明细以及她与赵某某的聊天记录截图。而这些想要作为证据使用需要与赵某某确认,但赵某某在哪儿?
为解决这一难题,承办检察官决定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的哥哥赵某。电话中,赵某称在外地打工,只是在该公司挂了个名,公司一直由其弟赵某某管理,不清楚欠薪事由。承办检察官于是向其说明作为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责任,赵某听后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并告知其家住永和县某地。承办检察官遂驱车前往永和县城,向赵某详细了解欠薪情况。后经检察机关不断督促,赵某赶到隰县,当面与5名女工核对工资,沟通协商,最终5名女工同意用厂房内的设备及未出售的衣服、布料等折抵工资。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下,李某某等女工的“薪”愁终于被化解。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张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