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晓宇)为加大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释放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的普法宣传效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山西倡议》签署一周年及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到来之际,吕梁市临县人民法院法官带着案卷、拿着法槌,将庭审现场搬到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临县分局,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不服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案件。
该案系一起因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巴歇尔槽总磷出水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生活污水水污染总磷排放浓度,被吕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罚款41万元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类案件。庭审过程中,该案主审法官围绕各方当事人陈述总结争议焦点,并就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质证,庭审有条不紊,现场旁听人员认真听取庭审全过程。
此次庭审,众多企业代表及生态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近距离了解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让庭审现场成为了鲜活生动的普法课堂,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把一次阳光司法变成一场普法教育。
在巡回审理的同时,临县法院还特别邀请临县范围内所有涉及污水排放的14家企业旁听该案的庭审活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