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借“外脑”助力依法行政

忻州出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赵丽)近日,忻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忻州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外脑智囊作用,提升党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可以直接聘请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同时应当根据业务工作选择具有相应业务特长的外聘法律顾问。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其他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应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建立以本机关法治工作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外聘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配备法律顾问全覆盖。
  《办法》明确了党政机关必须安排法律顾问参与的具体事项,并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签署重大合同、立法制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等均需由法律顾问参与,提出法律意见。同时,明确了法律顾问意见的严肃性,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党政机关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此外,还对查阅文件资料、获取服务报酬、参加培训研讨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保障法律顾问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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