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案例

女子求职落入“刷单”骗局

杏花岭警方果断出击追回被骗资金

  本报讯(记者李青)“太感谢了!”3月25日,家住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孙女士带着一面锦旗到太原公安局杏花岭分局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感谢民警仅用一周就追回自己“刷单”被骗的损失。
  3月13日,孙女士通过某同城App求职时不小心落入“刷单”骗局,被骗2万余元。次日,孙女士到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报了警。民警立案后,围绕孙女士被骗资金的流向迅速展开研判和冻结止付。
  3月15日,民警追到孙女士的钱流入一名名叫宋某(女,上海市人)的银行卡内。巧的是,就在孙女士被骗当天,宋某的这张银行卡内入账135万余元。
  民警初步断定,宋某的银行卡应该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而宋某则涉嫌“帮信”犯罪。民警当机立断,申请冻结了宋某的银行卡,并对宋某发起网上追逃。就在宋某被上网追逃的当晚,上海市杨浦区公安机关就将宋某抓获。随即,杏花岭责任区刑警队办案民警火速抵达上海展开工作。
  起初,宋某并不承认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称只是要申请一笔网络贷款,按照对方要求提供而已。但是,民警调取了宋某在上海某银行开户时的所有资料,特别是宋某亲笔签署的“承诺书”,其中明确提到“不得出售、出租、出借、购买在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宋某这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原来,宋某自身征信有问题,无法在银行正常办理贷款,于是便想通过低门槛的“网贷”解决资金需求。但在某网络平台申请贷款时,对方要求宋某将银行卡、手机卡等邮寄至广东深圳。宋某明知对方有可能用自己的银行卡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但依旧在3月7日将银行卡、手机卡邮寄给了对方。
  3月19日,嫌疑人宋某被安全押送回太原,并积极向受害人孙女士退赔2万余元损失。3月21日,孙女士拿到了被骗资金。
  警方提示:无论是网上求职,还是网络贷款,凡是要求先交钱、做任务、提供银行卡和电话卡的,都是陷阱。特别是要求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的,极有可能让你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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