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吕梁市离石区检察院开展生态环资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本报讯 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离石检察一直在路上。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离石区信义镇大东沟吴城镇王营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方案》强调,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在黄河流域离石区信义镇大东沟、吴城镇王营庄区域发生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监督,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方案》要求,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省市区委关于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要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报告工作,向区政府通报情况,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二要积极摸排线索,认真调查取证。要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办理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和调查取证。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重点调查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受污染的过程、事实和程度,借助政府各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外力,扎实准确、依法规范办理案件。三要强化办案手段,注重协调沟通。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并做好对检察建议的跟进监督;对于经过诉前程序没有取得监督实效的案件,严格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线索移送、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磋商等机制,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建立健全与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的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实现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四要及时归纳总结,加强宣传报道。要结合专项活动办案实际,分析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促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鲜活、典型、重大案件,突出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取得的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 (李鹏 张旭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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