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日前,省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期专题研修班开班,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授课时强调,全省检察干警要全面落实“三个善于”的实践要求,不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本领。
“高质效办好每一案件”的具体要求有四点,概括起来就是三项工作、一个目标。杨景海指出,三项工作包括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确保办案程序公正,能够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个目标就是要达到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最高检党组提出并带领全国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是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真实写照,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
杨景海强调,“三个善于”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路径与方法,更是每名检察办案人员应当具备的本领。要深入领会“三个善于”所蕴含的法理价值基础,准确把握实践要求。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要加强证据审查,理清主次关系,坚持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领悟法治精神,要处理好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严格依法和法与时转、法律授权与依法履职、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等四个方面的辩证关系。善于在法理情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办案要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情理,确保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工作机制建设,提升整体作战能力。”杨景海强调,“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指引作用,坚持‘四看’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数字赋能作用,全力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山西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