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同步实时沟通 环节紧密衔接

河津法院高效交付低温储罐

  本报讯(记者曹佩)近日,河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20余名干警奔赴临汾市尧都区,在当地法院的协助配合下,“硬核”执结一起因买卖合同纠纷引发的异地执行案件。
  据了解,被执行人临汾市某公司应支付申请执行人40余万元,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指使他人阻碍执行人员对该公司名下两台低温储罐进行查封、评估,并提出执行异议。经法院裁定,驳回该执行异议,并在依法拍卖后,于今年3月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2台低温储罐解封抵偿给申请执行人。由于该罐位于临汾市尧都区某天然气站内,由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且被执行人对执行拆除交付工作可能会产生反抗情绪,存在安全隐患,给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河津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与被执行人所在地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共同商讨、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并决定于4月25日前往尧都区强制拆除低温储罐移交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行动前,尧都法院执行局积极协助,提供了详尽的抵偿物信息和当地法律环境分析。同时,两地法院执行局同步建立实时沟通机制,确保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紧密衔接,避免出现疏漏。
  执行行动当天,河津法院派出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20余名干警奔赴临汾市尧都区,按计划方案开展行动。当天顺利完成两台60立方低温储罐的拆除、交付和运输工作,成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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