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小丽)近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的通知》,针对校园霸凌呈现的新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从普法层面出实招,以创新校园普法为小切口,开启青少年法治教育新视野。
此次普法小课堂突出三个转变:转变视角,以“青少年视角”为出发点,学生需要什么普什么,学生欢迎什么普什么;转变角色,让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作为,提升学生的参与度和成就感;转变重心,内容以破除网络有害信息侵蚀、减少不良家庭关系影响、防范校园霸凌行为等相关措施为重心,对象以学生中的“易感”人群为重心,目标以内化心理认同、外化行为遵循为重心。
此次活动要求,开办普法小课堂要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以班级为基本单位,以“班(队)会”为主要形式,依托学校常规开展的晨读、例会等活动,通过组织观看普法视频、深入解读典型案例、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带动学生身体力行,增强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增加普法产品供给,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产品的供给水平和宣传质效,讲好“青少年法治小故事”,打造法治精品课程,创作校园法治文化作品,力争形成一系列反映时代精神、富有生命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普法精品。建立法治宣传资源库,有效整合各级各类普法宣传力量和阵地资源,建立各类资源库,由各相关单位共筹共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调配,各级各类学校共享共用。
此外,活动强调,要健全校园普法机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机制,推动普法小课堂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将组织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纳入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指标。设置法治素养监测点,紧密结合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教育资源丰富、条件较为成熟的县(市、区),分别选取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进行试点,建立青少年法治素养提升监测点。合理调整校园法治宣传的运行机制,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成熟经验,推动普法小课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