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律援助

法援“护苗” 守“未”成长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也是法律援助关爱的一类特殊群体。2023年以来,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紧密结合自身职能,以“法援护航青少年”为主题,多措并举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近日,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命名为2023-2024年度山西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延伸服务触角 畅通维权渠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窗口,高效开展法律援助的咨询、受理、案件指派;以“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着力点,依托1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33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全力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做实法律援助联系点工作。
  为了让更多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让有需求的未成年人就近得到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未成年人身边,引导他们懂得合理维护权益,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对未成年人开通绿色通道,为前来咨询未成年人法律问题或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做到优先解答、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对有一些手续不全的,可以先行指派再补齐手续。
  特别是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工作以来,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立足于青少年的法律服务需求,强化青少年维权网络建设,全力延伸服务触角,全面提升法律服务的可及性、满意度。2023年,在高平五中、高平七中、高平八中、三甲中学四所学校设立“青少年维权站”。今年,计划在米山、寺庄、河西三个学校再推进。

加强普法宣传 提高法治意识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组建法律援助青少年维权志愿服务队,有计划地进行“送法进校园”活动,发放法律书籍,开展法治讲座,以防校园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为主,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引导青少年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了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三甲司法所走进三甲中学,共同开展了“向校园欺凌说‘不’”专项宣讲活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史竹梅介绍了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告诫学生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遇到法律问题时,可通过学校青少年维权站咨询电话、心语信箱表达诉求,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人给你起外号,你该怎么办?”“有人打你,要不要还手?”山西荣生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则通过解答问题的形式详细阐释了校园欺凌的行为模式、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有效预防等内容,让孩子们进一步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性。

强化多方联动 形成工作合力

  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与团妇残联等单位无缝对接机制,免费开展法律咨询、代书、案件申报、承办等工作;与法、检、公等部门协作互通,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同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青少年维权服务网。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安排值班律师,为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
  申请人琚某顺为琚某杰的爷爷,其儿子琚某明与被申请人秦某艳育有非婚生子琚某杰。琚某明此前在晋中介休市打工,家中生活状况尚可,但2023年5月,琚某明因病死亡。申请人琚某顺家里没有了经济支柱,而被申请人秦某艳也从未履行过监护职责,未尽到母亲应尽的抚养义务,琚某杰的生活出现了困境。
  高平市新时代青年志愿者协会了解到琚某杰的情况后,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联系,协商如何对琚某杰进行帮助。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识到必须解决孩子的监护权问题,这样才能得到民政部门经济上的救助。
  随后,志愿者便陪同琚某顺到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援助中心指派山西荣生律师事务所张路律师承办案件。
  由于秦某艳回河南老家多年,和琚某明生育琚某杰时系同居生子,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秦某艳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成为了司法程序中比较大的障碍,承办律师与志愿者沟通后及时去河南找寻秦某艳,了解到秦某艳已经重新组建家庭,并且不愿意面对琚某杰。承办律师将情况反馈给法院,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秦某艳送达文书,因秦某艳未到高平,高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撤销秦某艳的监护权,使得琚某杰能符合接受民政局帮扶的条件,从而帮助琚某杰维护了合法权益。

注重质量管理 提升案件质量

  为了最大程度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化青少年权益保护专业律师库,指派业务精通、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律师承办援助案件,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跟踪办理,最大化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
  王某系高平市陈区镇人,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6月13日被高平市公安局抓获,6月15日被取保候审。
  2023年11月1日,公安机关以王某涉嫌诈骗罪,向高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王某案发时系未成年人,且未委托辩护人,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山西高坪律师事务所牛甜甜担任王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人。
  承办律师接到指派后,通过阅卷发现,本案系一起未年人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小,情节轻微,且王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已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本着刑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坚持以教育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律师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更好地教育、挽救王某,若对其实施刑罚,会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不利的影响。
  随后,承办律师主动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反馈王某的悔罪表现和已实际退赔被害人损失的情况,并提出对王某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不起诉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在听取了承办律师的辩护意见后,决定对本案是否适用不起诉进行听证。
  2023年12月27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依法决定对王某不起诉。至此,本案在承办律师的努力之下得以圆满办结。
  2023年,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6件,其中民事22件,刑事34件。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件,其中民事3件,刑事13件。案件承办律师均坚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履行代理职责,较好地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荣誉是一份鼓励和责任,更是一份前进的动力和鞭策。根据全市法律援助办案数刑事较民事多的实际情况,高平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充分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职责,加大宣讲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尊法守法意识,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本报记者黄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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