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建设,5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93.6%,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至37微克/立方米,连续两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美丽山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王学东介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是指导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旨在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纵深推进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建设,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
省自然资源厅在严格建设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审查论证的同时,完善了一般生态空间、黄河滩区差别化用途管制机制。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实施细则,对矿业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形成了制度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