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于社会稳定和繁荣至关重要。近日,洪洞县人民检察院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两名未成年人成功追加抚养费,提前为孩子们送上一份特殊的“六一”礼物。
欢欢(14岁,化名)、乐乐(10岁,化名)的父亲任某和母亲卫某因感情不和,于2018年7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调解约定:欢欢、乐乐由卫某抚养并随其生活,任某每月支付给每个孩子300元抚养费。但双方离婚后,任某至今未支付过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考虑到两个孩子的生活、教育成本日益增加,一人难以承担,卫某多次与任某进行协商,未果。为维护欢欢、乐乐的合法权益,卫某向洪洞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本案属于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正当情形,法院应予支持。承办检察官随即对欢欢、乐乐的生活、学习状况以及父亲任某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两个孩子提供了法律帮助。今年4月15日,洪洞县检察院就该案向洪洞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该案现已调解成功:父亲任某自今年5月起增加欢欢、乐乐的抚养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1250元,分别支付至欢欢、乐乐年满18周岁为止。同时,任某前期所拖欠将近6年的抚养费也进入执行程序。
本报记者魏巍 狄红生 通讯员郭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