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把文物带回家,近年来,这些网络热词不断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千万年前的文物,通过创意和科技的手段,转化为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一把精美的雨伞、一个典雅的杯子、一款别致的丝巾……这些生活必需品通过艺术创意衍生的形式,将博物馆文化带入了人们的生活,也让公众以更亲近的方式体验和拥有文化。然而,在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的背后,也隐藏着许多不可忽视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太原师范学院法律系教授李鹃。
记者:博物馆文创产品主要分为几类,会涉及到哪些知识产权问题?在博物馆文创开发产品中,有什么制度保障?
答:博物馆文创开发产品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依托博物馆藏品和展览设计制作的各种材质的创意文化产品、民族手工艺品和数字文化产品,第二类是文物藏品的复仿制品,第三类是与博物馆藏品和展览相关的书籍、电子出版物及各种纪念品以及博物馆藏品的衍生产品。这些产品会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域名及数字化等方面的内容。
关于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领域。2019年5月10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博物馆馆藏资源著作权、商标权和品牌授权操作指引(试行)》,这份指引旨在规范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相关授权工作,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盘活用好馆藏文物资源,推动博物馆逐步开放共享文物资源信息。我国的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对于文创产品开发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均有明确的保护,为鼓励文创作品创新与合理传播,保护创作者、传播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为我国文物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还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鼓励文物博物产品开发及文物衍生品的创新发展,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立,旨在为文创产品开发提供法律框架和制度保障,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护文化资源和知识产权。除此之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记者:博物馆文创开发产品中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措施能有效加强博物馆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答:主要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文创产品同质化严重、知识产权授权机制不畅、知识产权价值挖掘不够、侵权现象严重等问题。
要更好地保护博物院文创产品,就必须提前布局知识产权(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域名登记、保护商业秘密)。在文创产品设计阶段,可以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以确保设计的新颖性和创造性,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一旦文创产品设计完成,应尽快申请专利,做好著作权登记。产品投入市场后,应定期监控相关市场动态,若发现侵权行为,应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博物馆文创产品设计团队和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意识的提升,确保他们了解商标、版权和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和操作流程。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对本单位的知识产权申请、授权、维护、管理和权利状态进行实时监控。我国对知识产权实行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的全方位保护,对于侵害知识产权行为的,可以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是维护权利人权益的最普遍方式,但是,在知识产权保护中,也应认识到行政保护的重要性。相对于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化、依职权等特点。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创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记者:我省有哪些博物馆文创产品?它们在开发的过程中是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
答:我省博物院推出了多种文创产品,这些产品不仅展示了山西丰富的文化遗产,而且融合了创新和实用性。比如旨在探索黄河流域文化历史的“探秘黄河流域”考古盲盒;以青铜器为灵感,结合山西文化特色的“铜”趣系列文创食玩巧克力、鸟尊、鸮卣毛绒玩具等;以山西博物院主馆建筑和玉兔为灵感的文创雪糕“主馆”和“玉兔”。
以山西博物院镇馆之宝晋侯鸟尊为例,在2008年山西博物院决定以晋侯鸟尊为山西博物院徽标形象时,就及时申请了商标注册。随着近年来馆藏文创产品的持续走红,山西博物院对晋侯鸟尊完成了全类别的商标注册,实现了对晋侯鸟尊商标的全方位法律保护。在我国,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相关规定是不同的,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虽然创作者的著作权基于其创作行为的完成就可自动获得,但在实践中,一旦发生关于著作权的权属纠纷,如果没有进行著作权的登记,在一定程度上会为创作者证明自己的权利带来不便。因此,博物馆在馆藏资源文创作品开发完成后需要及时落实对馆藏资源IP的登记工作。
记者:博物馆文创产品对社会的发展有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提高人们对博物馆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答: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财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质资源,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筑中国梦磅礴力量的深厚滋养。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创产品开发是在文物文博藏品基础上,依托历史文化内涵通过新的创意并设计开发,将文化内容恰当有效地植入产品,增加产品的附加价值,达到有效传播的目的,进而促进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博物馆文创开发,正是立足于传统,将传统融入现今生活并带向未来的重要方式之一。所以,我们要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中华文明的优秀成果。
要提高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可以通过博物馆、文化机构、教育部门和媒体的合作,开展公众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的认识,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活动,在社交媒体和传统媒体上进行宣传;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让公众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通过制作易于理解的法律指南、案例解析等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感性认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在文物文博行业发展的作用,规范博物馆知识产权授权机制和利益分配,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相关单位要积极利用数字技术,如区块链、数字水印、NFT等,来保护文创产品的知识产权,促进文物藏品的利用,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
本报记者张楠 郭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