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被告人变普法人

  “希望你们以我为戒,不要相信那些轻松赚快钱的广告。”近日,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李某化身法治宣传员,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他人不要触犯法律红线。
  2023年10月底,李某关注到某网站存钱就可以获得佣金的广告,便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所谓的网站客服,并根据客服要求进行转账操作,以此获取佣金。在庭审过程中,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赵青梅对李某进行了深刻的法治教育,详细阐释了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进行转账、帮助取现等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李某幡然悔悟,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动委托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考虑到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悔罪、主动退赃等情节,并结合社区矫正机关同意对其适用缓刑的意见,法院对李某判处非监禁刑。李某在重获自由之后,在法官的鼓励下主动现身说法,以亲身经历警醒教育身边的亲朋好友。

  本报记者兰锋 通讯员宋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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