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6月1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实施方案》是我省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施方案》围绕八项改革任务,细化了23项具体改革举措。具体内容包括:围绕加快推进“三权分置”、构建多元经营格局,细化了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改革举措;围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细化了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实施“百场带千村”行动改革举措;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有效提升森林质量,细化了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完善森林经营方案管理制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改革举措;围绕优化林木采伐管理、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细化了推进林木采伐减证便民举措、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强化采伐监督管理改革举措;围绕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推进林业产业提质增效,细化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落实要素保障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改革举措;围绕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辟“绿富同兴”新路径,细化了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完善森林效益补偿制度改革举措;围绕创新林权融资机制、发挥金融支持作用,细化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健全林业保险制度改革举措;围绕强化林权信息共享、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细化了加快推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积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改革自留山使用制度改革举措。
此前,省级总林长联合签发了2024年第2号总林长令——《关于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令》,吹响了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冲锋号。省林草局将会同有关厅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完善支持政策,合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地;指导基层按照市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进一步提升集体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