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俗称“烟粉”,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将其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人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这种电子烟被称为“上头电子烟”。2023年10月,依托咪酯被国家列管为精麻药品。
6月6日,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成功破获全省首例“上头电子烟”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获吸毒人员15名,缴获依托咪酯500余克、依托咪酯电子烟弹94个,涉案车辆1台。日前,该案由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时间回到2022年下半年,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禁毒大队得到线索,有人在慢摇吧内向青少年推售某种没有标识的电子烟,吸食后会产生强烈的行为异常反应。
禁毒民警敏锐地察觉到,这很可能是一种新型毒品,随即展开侦查。同时,民警将电子烟送检,经过检验发现,电子烟内含有依托咪酯成分。
医学上,依托咪酯对中枢神经具有抑制作用。在临床中,它会被做成水剂和乳剂使用。注射一定剂量后,患者能够快速入睡,苏醒也比较快,药用剂量对呼吸和循环系统的影响较小,主要用于全身麻醉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
虽然当时依托咪酯并未列管为毒品,但禁毒民警联合经侦、食药环侦民警对此情况线索开展了专案研讨。
“我们担心的是,依托咪酯电子烟会像毒品一样让青少年上瘾、滥用,危害身体健康。”禁毒支队支队长杜治国说。同时,警方顺线追踪,以非法经营罪将上游非法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处罚。
2023年9月,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从10月1日起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这意味着,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2023年10月,太原警方发现,一伙年轻人在从事贩卖依托咪酯的犯罪活动。该犯罪团伙以刘某为首,属于以贩养吸。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也为了满足自己吸食此类毒品,刘某勾连“上线”贩毒人员,欲前往湖北购买大量含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禁毒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开展侦查。10月5日,当嫌疑人刘某等3人从湖北购买电子烟弹回到太原后,民警迅速将3人抓获,现场从车内查获大量电子烟弹。
顺线追踪,专案组民警又掌握了刘某“上线”另外3名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在湖北、湖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深挖毒源,于10月下旬、11月上旬将该案“上线”贩毒人员曾某、余某、何某3人抓捕归案。至此,这个由湖南经湖北到山西的跨省贩卖、分销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贩毒团伙被彻底打掉。
经查,该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曾与他人合伙经营汽车租赁业务;张某雨,长期混迹在夜场、酒吧等地;孟某辉,无业。3人经常一起吸食“上头电子烟”,由于吸毒成瘾,需要大量资金购买毒品,故3人以贩养吸。
“上线”犯罪嫌疑人曾某、余某、何某3人均无业,早早辍学浪迹社会,从网上搜索到贩卖电子烟可以暴富的信息后,决定铤而走险。犯罪嫌疑人余某和何某将含有毒品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售卖给犯罪嫌疑人曾某,曾某又加价50%左右转售给刘某等3人。刘某等人将“上头电子烟”运至太原后,以3倍价格再次出售。
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5名吸毒人员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李青 通讯员杨宇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