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

让生命之花重新绽放

阳高法院书记员曹哲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

  今年3月中旬的一天,阳高县人民法院书记员曹哲起了个大早,安顿好父母,送完孩子,她简单收拾了一下行囊,踏上了开往太原的火车。此行的目的曹哲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在她看来,参加造血干细胞捐献本来就是一件自愿献爱心的事,不需要大张旗鼓,静静做好自己就足够了。
  其实早在2008年,曹哲就已经加入了中华骨髓库,当时她还在大同上学,但每年都坚持献血,平均一年两次,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生孩子之前。在多年的献血经历下,她对骨髓移植、造血干细胞有了一定的了解,也更加坚定了加入中华骨髓库的信念:“你可以让一个陌生人得到重生,你可以让一朵花重新绽放。”
  2023年6月,曹哲接到了山西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初配成功的电话,毫不犹豫表示愿意捐献。恰在此时,母亲生病要做手术,她陷入了两难境地,一边是重病需要照料的母亲,一边是自己的承诺和坚守。
  “我真是太难过了,看着母亲躺在病床上,好像也看到了那个陌生人躺在那里呻吟。我告诉自己,妈妈我要救,那个他我也可以救……”一番思想斗争后,曹哲还是决定救助那个陌生人。
  最终,在省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县红十字会的大力协调下,曹哲安顿好母亲,完成了采集计划。前后历时9个月,先后进行了3次检测,她身体的各项指标逐渐接近最优值。今年3月21日,曹哲在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陪伴下走进移植病房,经过7个多小时,造血干细胞混悬液被成功采集。她也成为阳高县首例、大同市第13例、全省第305例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同时也是大同市第3例女性捐献者。
  完成捐献后的曹哲,默默回到工作岗位,融入到日常且平凡的生活中。
  曹哲,1984年出生,2006年参加工作,202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至今一直在阳高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她工作勤勉,为人和善,各项工作都游刃有余;她喜欢舞蹈,多才多艺,文艺活动总能看到她出众的表现;她热爱生活,关心同事,有她在的地方总是一片欢声笑语……
  皎皎如玉,灼灼其华,拳拳之心,大爱无疆。这个暖心的故事成为基层法院平凡但又动人的一段佳话。

本报记者宋建峰 通讯员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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