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筑牢文物保护法治屏障

晋蒙两地检察机关打破界限合力保障明长城本体安全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象征,也是中华文明的标志,保护好长城对凝聚民族精神、传承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大同市新荣区境内的明长城,现存包括墙体、关堡、单体建筑及相关遗存等,大部分为黄土夯筑,由于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等影响,该遗址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
  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大同市新荣区人民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建立跨区域河湖保护与长城保护工作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就长城周边发现违章建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向新荣区检察院进行了跨区域移送。针对该问题,新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现场实地调研,通过拍摄取证、调取文物档案以及询问当地村民,多次走访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查明了该遗址受损的事实,厘清了该违规建筑归属方,与区文旅局、乡政府进行磋商,督促其积极履职,限期进行拆除,保护文物安全,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
  为进一步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近日,新荣区检察院联合丰镇市检察院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巡查工作,发现曾经的违规建筑已拆除清理,恢复了长城周边地容地貌。同时,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实地查看、现场研讨,使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两地边界交界处长城遗址保存现状、界碑设立、违法倾倒垃圾、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开展重点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建立台账,并拍照收集固定证据。
  巡查中,新荣区检察院针对前期走访踏勘发现的明长城遗址二十一墙段长城保护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存在违法倾倒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等情况,当场向丰镇市检察院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
  保护古长城任重道远,两地检察机关通过区域联动,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业务交流、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长城保护合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全面保障长城本体安全以及长城两侧良好的环境风貌。

本报记者刘宏明 通讯员孙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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