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省公安厅两项行政许可改为委托实施

太原、临汾先行试点

  本报讯(记者王旻)6月26日,《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公布,其中由省公安厅实施行政许可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两项审批,改为委托实施,太原市、临汾市将先行试点,其后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效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省政府决定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38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审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中,由省公安厅实施的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法定代表人变更许可,改为委托实施,并在太原、临汾开展试点,待试点结束后全省推广。省级相关部门将随机抽查检查试点市的审批情况,指导规范审批管理工作。
  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为:保安培训单位备案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6-27期

  • 第2024-06-26期

  • 第2024-06-25期

  • 第2024-06-24期

  • 第2024-06-21期

  • 第2024-06-20期

  • 第2024-06-19期

  • 第2024-06-18期

  • 第2024-06-17期

  • 第2024-06-1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