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解封”生态效益补偿金

汾西县委巡察组督促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我不知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什么”“没听说过公益林补偿金”“好像几年前听说过,应该是发过钱的”……这是今年5月汾西县委第二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入户走访时听到的。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是党和国家出台的一项生态惠民、生态利民政策,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群众反映,巡察组工作人员敏锐意识到当地在落实该类资金发放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以此为切入点,巡察组分析研判后,组织力量对被巡察乡镇该类补偿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细致排查。根据了解,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是由县林业局直接拨付至各行政村账户,再由村集体支付给个人。但巡察组发现,这项惠民政策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出现了“堵塞”,部分行政村短则1-2年、5-6年,有的村甚至长达11年未向农户兑现个人应得的补偿金。经初步核算,被巡察乡镇未落实的生态效益补偿金共计11.39万元,涉及606户农户。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立即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工作,经组务会专题研究,报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将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不到位问题作为立行立改事项反馈至被巡察乡党委。乡党委立即针对此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行政村及时将滞留的补偿金如实发放,并针对此类问题自清自查,对资金往来及使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近日,生态效益补偿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汾西县纪委根据巡察发现的情况,同步部署县林业局及其他乡镇主动查摆补偿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推动相关问题切实得到整治。
  “多亏巡察组来我们村,让我们知道还有这么一笔国家补助……”收到补偿款的乡亲们连声感慨。感受到群众的喜悦,巡察组工作人员信念更加坚定,要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让各项惠农利民政策落地生根。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解桂莲 任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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