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国庆)医疗保险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通过医保,人们可以享受到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近日,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及医疗保险补缴的积案。
原告杨某等5人与被告甲公司、乙劳务派遣公司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原告同样受法律保护,且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法院判定,被告甲公司未按规定及时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与法相悖,应予补缴。判决生效后,被告却以相关医保部门不能办理补缴业务为由,迟迟未将医疗保险费用补齐。杨某等5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案件后,执行干警积极协调各方推进医疗保险缴纳,但医保部门出具书面答复表示,补缴时间段被执行人单位整体未参保,该种情况不能补缴。一边是医保部门的权威答复,另一边是杨某等5人的焦急等待,执行干警立即调整思路,从医保部门回复的理由入手,多次到省、市医保部门查找相关规定,积极与市医保部门沟通协调,最终医保部门同意补缴。随后,又与甲公司、乙劳务派遣公司商议具体补缴操作流程,责令限期完成,并同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向其解释补缴的现状,希望申请执行人能够充分理解、配合。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杨某等5人被欠缴长达15年的医疗保险得以顺利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