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合法维权 切莫“越界”

——汾阳法院驳回不合理诉求维护诉讼秩序

  “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诉权,但是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边界。维权不是牟利,诉讼不能浪费司法资源。”法官在判后这样说道。近日,在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中,汾阳市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公司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求。
  “雀友”牌,作为中国麻将行业的引领者,长期以来积累了大量市场。松冈公司作为“雀友”系列注册商标的合法权利人,长期推广、宣传、销售、维护,使其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2020年7月24日,山西某公司入驻拼多多平台,开设了“明天运动户外专营店”店铺。孙某某是该公司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出于“傍名牌好卖”的心理,其将发布销售的两款麻将机整机链接名称与商品详情描述上使用了未经授权的“雀友”字样。商品一拼单价为每台1880.8元,商品二拼单价为每台1224.8元,拼单成功数均为零。由于商品长期无销量,孙某某便于2022年2月和2022年4月分别将两件商品下架,之后关闭店铺。2022年6月,拼多多系统将上述商品删除。
  此前不久,松冈公司的员工在拼多多平台搜索“雀友”二字时,发现了“明天运动户外专营店”曾发布的一系列侵权商品。于是,松冈公司保存相关证据,在未与山西某公司及寻梦公司(拼多多App所属公司)官方交涉的前提下,于2023年5月16日一纸诉状将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现场,松冈公司与寻梦公司、山西某公司三方展开了激烈辩论。松冈公司代表称:“我们每年要花巨大费用聘请专业人员在市场打假维权,你们两家公司不仅要承担诉讼费用,孙某某还要赔偿我方1万元。”孙某某表示拒绝赔偿:“我一台麻将机也没卖出去,却让我赔1万元,这是漫天要价。”双方争执不下之际,寻梦公司代表也加入了辩论:“发现侵权行为之后,你公司并没有向我们投诉,而是选择了直接起诉,我公司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庭审过后,松冈公司撤回了要求寻梦公司赔偿的诉讼请求,变更为由孙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双方对山西某公司及孙某某是否应赔偿松冈公司经济损失1万元产生了争议。承办法官认真梳理了案卷材料和当事人的诉辩意见,经过思量,决定对双方展开调解。“我最多只能赔偿1000元,金额太高我实在承担不起。”孙某某率先提出了调解方案。“赔偿可以降到8000元,不能再降了。原价3000多元一台的麻将机被你们卖到1200元,严重损害了品牌形象,我们要8000元赔偿不过分吧?”孙某某见此反问道:“我在店铺销售的品牌是‘中虎’,又不是‘雀友’,我有什么理由赔偿这么多钱?”双方你一言我一语,谁也不肯让步,调解工作以失败告终。
  眼见调解不成,法官决定转变思路。经过调查,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松冈公司在全国批量起诉侵权公司,其中包括山西5家使用未经授权的“雀友”字样销售麻将机的公司,诉求是每个侵权公司各赔偿1万元。对此,法官认为,山西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毋庸置疑,但商品没有销量,且其在原告起诉前已经将商品下架并断开链接、关闭店铺,这种情形下,原告依然要求赔偿,背离了权利保护的初衷,权利人获取超额收益,属于滥诉。
  汾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山西某公司于商品链接及商品详情中擅自使用松冈公司有一定影响的“雀友”系列产品名称的行为,易使相关公众对该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关联,构成不正当竞争。但被诉侵权商品没有销量,并在松冈公司起诉之前已经下架侵权商品并注销店铺,并未对松冈公司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综合考量上述因素,最终裁定驳回原告诉请。原告不服提出上诉,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曹佩 实习生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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