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反邪教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思考(中)

  4.邪教组织裹胁手段所决定。
  邪教组织裹挟群众的手段有其相似之处,如采取精神控制、身体控制等。也有不同之处,如“法轮功”要求“学法”“练功”“讲真相”,不断从身体和精神上巩固其地位,“全能神”“门徒会”采取营造“温暖互助”氛围,提倡互助、奉献等;“法轮功”无视人权和法律,咒骂那些转化人员是“叛徒”,宣称要从“大法弟子”中“清除这些隐藏的毒瘤”,“全能神”邪教组织要求信徒发毒誓,为恐吓、惩治他们中间的“背叛者”“动摇分子”,还制订了一套所谓“国度时代的宪法”“行政及诫命”,甚至成立专门的锄奸队。“全能神”不但对背叛者手段毒辣,对反对、阻止他们的人,其手段也凶残,在《话在肉身显现》中称“我的话就是权柄,谁改动谁就触犯刑罚,必遭我击杀,严重的断送自己的性命”。
  (二)环境复杂多变决定反邪教斗争的艰巨性。
  邪教冒用宗教、气功等,将一些宗教的经典理论、学说占为己有,而且为了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常常诋毁其他宗教,长期制造相对封闭的环境,灌输单一的思想,排他性特征非常明显,给社会安全和稳定带来风险隐患。
  一些邪教组织被处理后,不甘蛰伏,暗流涌动,个别骨干高层逃往国外,在世界各地开展活动,如:在其网站上大肆宣扬政治谣言等。
  邪教组织的邪恶本质以及它们的欺骗性和极端社会危害性,越来越被世界公众、学者以及政府机构所深切认知,邪教成为世界公害已是共识。因此,抵御和防范邪教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一项共同任务,每个人都应该明白,同邪教作斗争是践行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需要,是对敌斗争的需要,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环境的需要。

二、融合治理构建新安全格局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抓“营造环境”提高治理水平。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国际国内经济、文化、军事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只有注重源头治理社会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依靠人民群众力量,营造爱党爱国的良好氛围,才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2.提升社会管理水平。邪教治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强化人员、经费等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属地管控责任,强化属地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毫不松懈地抓好反邪教各项工作,从而有效推进基层邪教治理。
  3.齐抓共管打防结合。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共同发力,及时依法打击处置违法犯罪,深挖细查涉案人员,对涉邪人员开展帮教帮扶,真正实现从源头防范邪教,为防范邪教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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