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和妹妹的帮助,我现在在一家幼儿园工作,妹妹已读初三,相信我们的生活会越来越好……”近日,司法救助对象乔某棋专程到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送上一面锦旗。提起一年间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救助的点点滴滴,她仍激动不已。
乔某棋和乔某迪是姐妹俩,从小在父母护佑下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但2015年开始,不幸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其父因病去世后,母亲张某琴于2016年6月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害。当时,姐姐乔某棋14岁,妹妹乔某迪年仅8岁,姐妹俩只能跟随奶奶一起生活。2023年5月,相依为命的奶奶也去世了。此时的乔某迪刚上初二,姐妹俩只能依靠姐姐乔某棋微薄的打工收入维系日常开支,生活极其困难。
2023年8月,浮山县妇联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乔某棋、乔某迪姐妹俩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浮山县检察院,并向临汾市妇联报告。浮山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临汾市检察院的同时,市妇联也将该线索移交给了市检察院。临汾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联合浮山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审查,认为乔某棋、乔某迪姐妹俩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且系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村地区重点救助对象,决定申请发放救助金7万元,并加快救助金审批进度,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同时,临汾市检察院联合浮山县检察院及浮山县妇联会同张庄村村委会等多部门共同研究帮扶计划,开展综合帮扶工作。张庄村村委会帮助乔某棋参与到村里的“光伏发电”项目,每年可收入约4500元;浮山县妇联将乔某迪列入常态化帮扶对象、“家庭夜市”公益活动慰问对象,并开展“把爱带回家”困境儿童慰问活动,为乔某迪送去生活用品等;浮山县民政部门将乔某迪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救助金1000余元;临汾市检察院对乔某棋家庭定期回访,并安排从事未成年检察业务干警对乔某迪进行心理疏导,有效促进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更好地维护了困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自2022年临汾市检察院和临汾市妇女联合会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共计91人得到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8.49万元。据悉,临汾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上下一体、部门联动、内外协作等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下级检察院、民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努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用法护幼,用爱暖心,帮助他们重新点燃生活的希望。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张雅茹 关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