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房屋互换 事心双解

——太原小店法院巧妙平息一起邻里纠纷

  因噪音扰民引发的邻里纠纷屡见不鲜。前不久,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在处理一起因噪音而起的邻里风波时,提出了一个创新而富有人情味的解决方案——房屋互换。这一举措不仅巧妙地化解了两家恩怨,也让两家人在新的居住环境中找回了宁静,重归和谐。
  王某与吴某原为小店区某村村民。某村整村拆迁后,两家同时分到村民安置小区B号楼同一单元上下楼层房屋。吴某将房屋改造后向外出租,由于其改造房屋时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具隔音效果,导致楼下的王某一家深受噪音侵扰。王某要求吴某对房屋进行隔音处理,虽然吴某也进行了一系列修缮、补救工作,无奈修修补补终不能达到王某要求。最终,王某将吴某诉至小店法院。
  受理此案后,小店法院将该案转送至小店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王莲秀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调解。
  “自从吴某将房屋出租后,我家就没有过上一天安稳日子。白天还好,一到晚上,楼上3个租户先后回家开关门的声音、煮饭炒菜的声音、洗衣机转动的声音、卫生间冲马桶的声音以及过道里下水管哗啦啦的流水声,直到半夜才能平息。我家有两个上初中的孩子,马上就要中考,孩子根本休息不好。”楼上的噪音,让王某一家苦不堪言。
  吴某表示:“我已经进行了两次维修整改,王某还是不满意。小区的好多业主都是打隔断出租的,大家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到我这边就这么麻烦了?”
  王某反驳:“其他人出租是不假,大多都是出租对出租,大家都不计较,像我这样自住的不多,再说了吴某的维修有很大问题,只在水管外面包了一层薄薄的东西,根本不隔音。”
  经调查,调解员认为此次纠纷很复杂,房屋的位置是固定不变的,房屋的使用形式也各不相同,吴某要出租、王某要居住,这可如何是好?
  调解员王莲秀在与双方聊天中有了新发现,双方当事人在该小区都分到了两套房屋,王某在C号楼有一套房屋正在出租。王莲秀突然蹦出一个想法:如果能将吴某的出租房和王某的出租房互相交换一下,那该多好!
  于是,王莲秀“背对背”试探着问双方当事人有没有交换房屋的可能性。吴某表示,如果王某同意,他没有意见。王某则表示,他的房屋是精装修的,有点舍不得,但为了解决矛盾可以考虑。
  王莲秀抓住时机,和王某分析互换房屋的好处:房屋互换后,王某可以重新将楼上房屋按照自己的要求装修;楼上房屋自主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对租户提要求,便于管理。
  半个月后,王莲秀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经过和家人商量,同意交换房屋。王某提出,他的房屋是精装修的,交换后不用再次投资便可使用,而吴某房屋需要进行大改动,要求吴某就装修费给予补偿。吴某则认为,如果王某坚持要求按照他的风格装修,装修费不可估计,只能适当补偿一点。面对这种情况,王莲秀就补偿金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调。
  经过几个回合的反复协商,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除层差外,吴某另外支付15000元,王某也接受这一意见,双方握手言和。

本报记者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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