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振源)近日,怀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就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一案,组织召开行政复议听取意见及现场审理会议。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根据《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取意见办法》(司规[2024]1号)的规定,围绕听取申请人意见的重点内容,在事实、证据、依据等方面认真听取申请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问询,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为最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奠定了重要基础。经审理,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当场宣布维持怀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据悉,怀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根据行政复议法将传统的“书面审理”转化为“开门办案”,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见、可感、可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