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晋城中院提级执行异地查扣车辆

  本报讯(记者郭志平)“我是被执行人薛某,我发现那辆红旗车目前在山东聊城,你们能到达现场进行扣押吗?”“收到,我们马上核实情况,如果属实马上组织出发。”近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赴山东省聊城市,与当地法院协调联动,成功将一台涉案车辆扣押。
  为什么是被执行人主动举报自己的财产线索?事情还得从2023年说起,原告晋城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晋城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晋城某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晋城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193.75万元及利息。之后,因晋城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晋城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城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给付金额暂计1217.36万余元,因该案疑难复杂,晋城中院对该案提级执行。
  今年4月,晋城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晋城某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并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红旗牌小轿车及少量银行存款。执行局随即进行了线上冻结,但问起这辆车的下落时,被执行人负责人薛某却表示,因为其他纠纷,这辆车已经被他人开走,自己也不清楚车辆下落,执行陷入僵局。
  机动车作为价值较大、又有产权登记的特定动产,是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最常涉及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然而由于机动车移动灵活、活动区域较大、便于隐匿等特点,也为执行工作增加了难度。面对车辆无法找到的困境,薛某表示自己会主动关注车辆情况,一有线索马上就联系执行局。
  直到今年8月7日,薛某主动拨通了执行局的电话,称其名下的红旗汽车有了线索。后执行干警在薛某的协助定位下,发现车辆被案外人隐藏在山东聊城茌平区某居民小区。
  在掌握到车辆相关线索后,8月7日下午,承办法官即刻带领5名执行干警赶赴山东,同时执行指挥中心干警立即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当地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经过近5小时、跨越400余公里的奔波,执行干警辗转到达了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
  8月8日上午,执行干警在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3名执行干警的配合下很快锁定车辆位置,在某小区地下车库找到该红旗车辆,成功将该车辆进行了现场查封扣押,并在当天托运回晋城。至此,一场在两地法院配合下扣押车辆的跨省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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