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柳林县公安局柳林镇派出所成功查处2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 刘某因添加不明微信参与招聘兼职,在软件上购E卡后,将自己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提供给陌生人用于转账洗钱,并从中获利。杨某在某平台看到上海某银行广告后,将对方加为微信好友,把个人信息及晋商银行账户提供给对方用于转账洗钱,并从中获利。 经讯问,2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和杨某已被柳林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银行卡被冻结。(李鹏 李瑞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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